为了加快大同市城市改造建设步伐,改善居住环境,增加农民收入,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已具备实施的红旗村、解放村、永宁村友谊街西侧城市棚户区项目进行改造。改造范围包括友谊街东邻、轩和家园南邻、永泰广场西邻、光熙苑小区北邻的土地和建筑物。征收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至10月15日。所有无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将无偿拆除,其他有证建筑将按照相关补偿标准给予补偿。改造工程要求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,不得新占用土地。自2008年3月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紧急通告》之日起,任何违法建设行为均不予补偿,造成的损失自负。建筑物和土地所有者、使用者需在2018年8月15日前前往新旺乡红旗村委会登记、核实和确认,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,未拆除的将依法实施征收。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呼吁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,积极配合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,确保工程顺利实施。
为了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步伐,改善城市人居环境,增加农民收入,按照中央省市棚户区决定,根据市统一规則,我区将对已具备实施的红旗村、解放村、永宁村友谊街西侧城市棚户区项目进行改造,针对集体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、构建物特制定征收通告,现将征收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一、项目名称:新旺乡友谊街西侧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。二、征收 主体:新旺乡人民政府、新旺乡红旗村委会、新旺乡解放村委会、新旺乡永宁村委会。三、项目规划范围:东邻友谊街,南邻轩和家园,西邻永泰广场,北邻光熙苑小区。四、项目征收时间:征收时间:2018年8月15日一10月15日。五、上述范围的所有无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、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,其它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。六、“城市棚户区”改造工程要求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,留足道路和绿化用地,井且只限于市政府批准的规划用地范围.不得新占用土地。七、自大同市人民政府2008年3月发布《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紧急通告》之日起,任何争位、个人、村民的一切新、扩、改建行为均不予补偿,造成的损失自负。八、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土地所有者、使用者携带有效证件于2018年8月15日前到新旺乡红旗村委会进行登记、核实、确认,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,未拆除的,依法实施征收。九、各有关单位、个人要顾全大局,服从“城市棚户区”改造建设工程的需要.积极主动配合征收(拆迁)工作,确保工程顺利实施。